滿足以下條件即可以報考
以下人員不得報名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人員) |
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
簽訂服務年限協議或有服務年限規定,且尚在服務期內的公務員(參公單位工作人員); |
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未滿5年的公務員(參公單位工作人員) |
現役軍人 |
在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 |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 |
基層工作經歷年齡計算方式學歷學位要求特殊人群報考
注意事項(一)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條件:
報考自治區直屬機關(參公單位)的職位,要求報考者具有2年(24個月)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具體詳見職位表)。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旗縣(市、區)、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黨政機關(參公單位)、嘎查村(社區)黨組織或嘎查村(居)委會、各類企事業單位(不含參公單位)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全日制教育專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按照人社部《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2010〕59號)等文件執行。
(二)年齡計算方式
時間節點的計算,以年度公告內規定時間為準,具體到年月日。一般該年度省考報名第一天所在月份日期,為年齡計算起始和截止月份日期。
例如:2021年省考于3月3日起報名。年齡計算為:
1.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2003年3月3日(含)之前出生。
2.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5年3月3日(不含)之后出生。
(三)學歷學位要求
1.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人員范圍包括哪些?
“高校應屆畢業生”是指2021年畢業,并于7月底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2021、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可否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國家統一招生的2021、2022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能按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派遣的,可按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對待。
3.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學位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參加省委黨校舉辦的大專班、本科班和在職研究生班,中央黨校委托省委黨校舉辦的本科班、研究生班和省刊授黨校舉辦的大專班的學員,取得黨校函授教育和在職研究生教育學歷,經省黨校系統學歷教育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驗印,在畢業證書上加蓋內蒙古黨校系統證書專用章的,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畢業生應當于報考條件要求時間之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方可報考符合學歷,學位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的職位。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研究生(本科生)能否以已取得的本科或專科學歷報考?
在讀的普通高等非應屆畢業研究生、本科生(專升本)雖然已取得本科或專科學歷,但由于其身份仍為學生,因此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專科學歷報考。
5.2022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22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四)特殊人群報考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需提供 《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s://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面試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機關審核。